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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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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EAC212
我重申很多次的最基本大前題..
"店家可不可以取消對南一中的優惠"?
請你以此前題做為思考,重新檢視你的論點看看...
可能店家覺的事小,也沒必要再去爭什麼,甚至沒必要把那4人挖出來示眾,
也有人說.. 南一中名校、高級,那我順他的他話就是..店家把南一中升等成為以成人對待,不再視為需要補助優惠的等級....您覺的這樣ok嗎?
取消優惠算是處罰嗎??
為什麼可以認為沒優惠叫作處罰?這是不是把優惠視為理所當然的一種隨便了???
店家並沒有主動請求學生道歉,
而是因校長去請求撤銷公告時,店家說要學生出面道歉才會撤消,請你理解它的前後關係。

針對你的問題,"店家可不可以取消對南一中的優惠"?
當然可以,這是店家的權利

至於後來校長去要求業者撤銷公告,而店家要求學生先道歉才撤銷
對於這段話給我的感覺是,店家的訴求就是希望獲得學生的道歉
而該公告就是針對那四名學生所設立的,因為公告上有註明

不過他們雙方如何去處理這件事我不在乎

我比較在乎的是後來媒體的介入,導致學生需要接受社會公評
這點真的是不必要的
舊 2013-12-29, 01:17 AM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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