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oo
同業公司是隔周休
工時每日一定超過8小時,
訂單多時12小時也是常有的事
84小時是什麼,隨便都馬破100
離職員工去勞工局檢舉也是不了了之
發個通知請公司不要超量工時而已
有個員工想請假,長官不准
長官對員工講:又不是沒給你錢
契約和放假哪有什麼雙方合議
從來只有資方單方決定而已
有為哥含血含淚含LP大喊:好員工要免費為老闆工作
|
不要唬爛了
一旦有人去檢舉. 勞工局會要求公司提出工時計算並與公司員工核對
我的前前公司連續三個月被檢舉三次.
勞工局有抽查員工剛好就問到我公司規定的實際上班時數
公司最後退讓到符合勞基法並發給加班費
後來公司想請外籍勞工又被員工檢舉無此必要
廠長不給員工請喪假. 直接被員工拖出來打.
雖然警衛有報警但廠長主動要求不要立案
事後廠長也不敢說什麼.
唬爛哥就只會整天唬爛. 難怪機會都讓給有為哥去爽爽賺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