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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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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saku-lin
為什麼要找學校???
你贊成要給教訓是你的想法呀,
懲罰或教育這些學生都不關店家的事呀,
不管任何原因造成南一中學生和店家的不愉快,
就算真的如你推測是店家態度很差好了,
店家不爽給這個學校的學生優惠不行嗎?
請問不爽給這優惠就貼公告在自己店裡有何不妥?

如果以目前現有的資訊來看,
沒有一項是店家"主動"去宣傳該校學生的不是,
店家沒有主動PO網也沒有主動找媒體渲染,
店家只是在自家店裡張貼他自己優惠的方式而已,
注意,不是不賣你東西喔,
是不再給你你本來就沒有的東西,
請問這樣究竟是哪裡不對???

店家說,她只是希望得到一個道歉........

難道我有什麼地方誤會了


【辛啟松/台南報導】台南一中4名男學生15日到民權路一間簡餐店吃飯,穿便服用餐,要求店家免費加飯,卻又不肯出示學生證,店家堅持原則,4名學生最後出示學生證,也免費加飯成功,但竟在離開之後,又折回店裡,將菜單揉成一團丟進湯碗裡頭,還把碗反放在餐桌上,店家憤而貼出告示,取消南一中學生免費加飯優惠。

他校學生把店家公告拍照貼上網站,引起學生們熱烈討論。台南一中校長張添唐前晚到店家致歉,希望店家撤下「取消南一中學生免費加飯優惠」的告示,吳姓業者認為,監視器清楚拍下4名學生容貌跟行為,他們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做錯事,就由師長、家長出面,店家只要一句「對不起」,品德教育最基礎要求,4學生沒道歉前不撤告示。
 
舊 2013-12-28, 08:57 PM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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