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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靈修走火入魔 引教主性侵幼女
母親靈修走火入魔 引教主性侵幼女
中央社中央社 – 2013年12月27日 下午4:22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新北市一名婦人,參加靈修團體後深信不疑,將11歲女兒獻給靈修創辦人逞獸慾。法院審理時,裁定原本羈押中的創辦人交保,高院今天發回更裁。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年約4旬婦人,多年前參加一個靈修團體,深信與靈修團體創辦人性交能獲取正面能量,不僅自己與創辦人發生關係,民國100年間,婦人將年僅11歲的女兒帶到汽車旅館,讓創辦人性侵得逞。
婦人去年間與丈夫分居後,每週均強迫女兒與創辦人發生性關係,先後17次。少女不堪受辱,在日記寫下性侵過程,並寫下「想自殺」、「我覺得自己很髒」等語。
少女後來在網友協助下,以手機錄音蒐證,通報校方並報警。士林地檢署偵辦後,將靈修團體創辦人及婦人聲押禁見獲准,9月間起訴兩人。士林地方法院日前辯論終結,承審法官認定兩人無羈押必要,裁定具保停押。檢方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發現婦人曾將被害少女日記沒收,還要少女佯稱日記內容都是寫小說的幻想,有湮滅證據及影響被害少女證述事實,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士林地院更審。10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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