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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42章經
看你打這麼多,也不好意思解釋太多...就簡短說明一下好了...
離婚原因是...
1.我老豆有一大串債務,我很不幸成為連帶保證人,就算現行為分別財產制,還是避免夜長夢多為好,沒人知道銀行會怎麼玩
2.狗屎政府沒機會在國民年金或任何名目上找我老婆的麻煩
3.節稅
4.小孩的補助比較多
僅此而已,其他的都不用猜想,或是幫我寫人生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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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人生劇本沒人會幫你寫。
1.算你倒楣。
2.說得有道理。
3.沒意見(不管是稅還是「睡」)。
4.為什麼小孩會有什麼比較多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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