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范右使
假離婚嗎?如果只是配偶欄變空白,還是照睡在一起不誤那當然是囉,但樓主的情況…
好啦,你高興就好,變單身當然好處多多,彼此產權弄清楚了就好,小孩跟她姓那也好得很,以後小孩對你這邊的責任(往生後)可以全免,可以說你現在是自由人了,男歡女愛,各不相欠。
不過希望你現在是真的自由(時間不必再奉獻給小孩老婆),工作上可以自由的發揮自己所長,可以有自己的一片天,甚至尋找自己的第二春也不無不可也,第二春也可比照現在的模式辦理,婚姻除了那張紙的法侓枷鎖效力,真的是一無是處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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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打這麼多,也不好意思解釋太多...就簡短說明一下好了...
離婚原因是...
1.我老豆有一大串債務,我很不幸成為連帶保證人,就算現行為分別財產制,還是避免夜長夢多為好,沒人知道銀行會怎麼玩
2.狗屎政府沒機會在國民年金或任何名目上找我老婆的麻煩
3.節稅
4.小孩的補助比較多
僅此而已,其他的都不用猜想,或是幫我寫人生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