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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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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weirock
建議那幾個在跳針的

要「討論」~建議把舊文挖出來看完

上新聞不是店家找煤體

而是店家事後不爽貼公告~不優待南一中後~被其它學校的學生PO到網上
(這跟學校、學生之前的竸爭心態有關~不過你要丟自己及學校的臉~那也是你自己搞的)

越傳越大後~被在網上找腥聞的妓者看到~才跑去找店家問

接著才會有之後的事


別說的好像是店家要搞到上新聞的一樣..........這只是讓人覺得...這算是欲加之罪嗎?

沒錯阿,本來就只是店家跟學生的糾紛
無聊、格局又小的媒體沒東西可報只好報這個芝麻綠豆大的小事
反正總會有吃飽太閒的一邊看一邊跟著罵

真的是,吃飽太閒
舊 2013-12-28, 03:04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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