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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網上某人預言。南一中就是要力挺,真的搞到店家流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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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
marines74
很愛扯.........
你有不滿走人拒絕消費的權利,但沒有遭踏店家(人)尊嚴的權利
看來是非不分........不是只有在南一中
我想有很多行為都蠻損人尊嚴的
例如抱怨店家東西難吃、批評別人長相等等
請問你有沒有做過類似的行為?
如果有個話,需不需要接受社會公評
不是 是非不分,而是 事有輕重
你們會不會吃飽太閒?
2013-12-28, 12:40 PM #
100
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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