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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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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7
引用:
作者rainwens
您貼的這個部落格,其實是在說明上述那些數據的不確實,
無法反應當時的社會現況.......其實是反駁文章

"把這些因素通通加進去,我相信較接近事實的陳述應該是:「從65年到80年,30歲左右的教師年所得接近或略高於20出頭的技工與學徒工,而遠低於同年齡的大學畢業工商界從業人員,也明顯低於同年齡的師傅與小自營商。」以明顯較高的學歷與年紀而得到這樣的待遇,合理嗎? 如果這個推斷接近事實,18%有沒有當時合理的存在背景?"

要不要問問他們為什麼不從那樣的爛薪資環境跳出來去領十幾個月的年終獎金,是沒能力還是現有環境夠安逸舒適所以不想換?

而且他有說是當時合理的存在背景,現在都民國幾年了,他們溢領了十幾啪的利率也溢領夠久了(別忘了18%的基礎是當時定存利率12%加五成,所以會固定下來純粹是因為上下交相賊的共犯結構),這樣還不知足,非得把台灣的稅收整個吸乾抹盡才滿意,沒了十八啪的優惠稅率他們還是有遠高於一般老百姓的月退,可能是22k的兩倍以上,這樣那些人還不知足,我也不知道還能說什麼了
     
      
舊 2013-12-27, 01:08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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