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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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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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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29112027
好吧,那我簡單解釋一下,為什麼我對於議員這個職,會認為是個官員,因為議員領的薪水是百姓繳稅給的,做的事也是在幫百姓做事,如果還有人覺得我這個認知有誤的話,那麻煩請先告訴我,議員不算個官,那算什麼? 官員的定義又在那裡? 是國家考試考進去的才算官員,百姓選出來的就不算嗎?

最後我只想說,有些人的思維很"奇特",對一般大眾有影響議題不去討論,而偏愛在這種沒有意義的職位認同上找人碴,是吃飽太閒,還是平時欠缺人"關懷"

的確拿稅金就該替百姓做事,這點沒錯

但的確你說議員是官員那有點奇怪,議員是民選的,是受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範,總統、縣市長、鄉鎮市長、立法委員也都屬於這個類別

你所說的官員其實應該就是「公務員」,公務員都要接受國家考試及格才能擔任,公務人員底下還分為狹義受到刑法規範的或者廣義的服務政府人員,也只有這種公務人員才有前面朋友所講的「職等」差異

兩者被規範的法律和所執行的工作都是不同的

所以當然兩者不同,在台灣這兩個職位都拿國民稅金做事沒錯,但蘋果是蘋果,橘子是橘子,說清楚一點是比較好,避免混淆

不過我說不同,不是說你因為這兩種職位都是拿國民稅金,所以都應該要求他們做事是不對的,我不是說你不能從這個角度來看待議員,只要是拿稅金替民眾做事,不管你是議員、公務員、教師、或者甚至是那些拿政府錢修馬路的,從這角度我覺得都一樣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不會覺得你有甚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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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12-27, 07:41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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