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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jam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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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17
引用:
作者Irvinson
股票可以公平抽籤,也可以由特定人詢圈,或是競標等喊價,這是現行法律所允許的。

俗稱退佣也分好幾種,但是處理費可以退,或是服務費可以降低,散戶不太懂名詞定義,不要以為拿錢回來就是退佣,其實所退根本不是佣金。

雜誌寫成這樣,似乎不太清楚其中差別,主管機關也要求券商退回給投資人手續費,這表示手續費可以退,那還有什麼問題?

不是所有股票都一定要給不特定人抽籤,或是券商手續費絕不能退,標題「爆退佣給圈購人」好像以為不能退佣,或是不抽籤就有內幕,都表明是圈購,還在抽什麼籤。



TDR雖然很像但它不是股票,他有專用法規,請不要用“股票”的一般做法想單然爾

這件事可大可小,反正只要某人宣布不選臺北市長就是小事,上面我打的那句就是放屁

但是要是某人想不開就變大事,就算最後不得不讓他選也可以重傷他,把他的影響力減弱到無法動搖今上的地位

不是每個人都是雍正 手上握有[百官行述]都會燒掉而不留下來等著用的
舊 2013-12-26, 07:2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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