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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12250018-1.aspx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5日電)「雨衣大盜」王淵被控殺人劫鈔搶銀行案,最高法院今天依強盜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110萬元確定。
同案被告、王淵女友林香蘭一審被依收受贓物罪,判處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
法院判決指出,王淵被控犯下去年3月台灣企銀南京東路分行搶案、民國94年台企銀、96年合作金庫衛豐運鈔車3起搶案,得手逾新台幣4000萬元,不但擊斃保全周國隆,更造成2名運鈔員受傷。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強盜殺人、竊盜罪、攜帶凶器強盜等罪,判處王淵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120萬元。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合議庭指出,
王淵犯罪動機是強盜財物,他對身著防彈背心的周國隆等人開槍後,未再對被害人有其他暴行,僅動手強取運鈔袋並逃離現場,王淵是基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開槍。
高院因此認為王淵不構成
兩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撤銷一審部分判決後,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強盜殺人等罪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110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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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 以後要搶呢. 把擋你的殺光光. 反正呢, 基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開槍嘛. 那妙的是,, 保全護鈔公司現在要不要幫員工加薪個百八十萬的. 畢竟擋了當砲灰而已. 還是只要關於錢的只要有人來搶哪怕是一個人整個就是要拱手讓人.
兩公約?? 兩公約有沒人能提一下哪"台灣法律"哪"兩公約"??
唉..
P.S. 收贓物收到不知道什麼數字的"易科罰金". 不知道很缺錢有興趣賺外快的怎想.. 還是.. 能怎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