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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weirock
依 法 行政~就是法律怎麼定~就怎麼做

覺得 不合理、有漏洞 就該去 修法
(不然你們選那些 利萎 出來只是為了 行政關心、司法關心、A錢關心 嗎?)

但這塊土地上~讚成 人治 的鬼島人似乎都覺得 自由心證 比較重要


假如官員都可以刻意扭曲法規,這不叫人治,那什麼才叫人治?

治是指政府官員在作為,人治是指政府官員受財團廠商利誘下做出背離常規之行政作為

民眾哪有能力去治理這些犯罪財團和廠商?
舊 2013-12-25, 09:33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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