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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oneerE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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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4
引用:
作者phonxe
依你的說法,原來不合理的事情只要是合法的,就不能有人能吭半句話
難怪有人的名言就是"依法行政謝謝指教",不管幹了啥事都不用拍,真是免死金牌
一堆自肥條款也都是合法的,敢說半句話的統統都是刁民

法條百百款 要用自己橋 我以為這是鬼島常識
上面貼出來的 不就是橋出來的精選法條嗎? =.=
尤其是立場一向是為軍公教護航的weirock口中說出 更是有說服力
舊 2013-12-25, 01:19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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