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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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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到底是誰發明這種無意義的活動?
公司裡有在玩,但我不願意參加.

送禮物,應該是送給你想送的人,才有意義,尤其是你喜歡的人;
收禮物,也應該是收自想送給你禮物的人,才有意義,尤其是你希望收到他(她)的禮物的人.

這種玩法,不叫交換[禮物],只能算是抽獎而已.
舊 2013-12-23, 11:3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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