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台灣人的心態..
我們一直不懂這世界的遊戲規則..
永遠用自己的立場去解讀甚至執行很多事情..
所以才會鬧出一些"特有的笑話"...
其實藝術品的價值是由人認定的..
所以你絕對有權說那隻黃鴨子到處都是, 沒那個價..
甚至你就算去羅浮宮批評蒙那麗莎微笑畫得很爛,
你國中時就畫得比它好看, 那也是你的自由...
今天黃色小鴨是有版權的作品, 而且是世界公認的...
包括台灣自己, 也接受這個遊戲規則, 去向其爭取展覽權利...
既然走這條"正規路", 那就乖乖跟著公認的規則走...
你想改個東西, 徵求原作同意本來就是應當的事, 你要販賣相關商品也要取得授權..
這些都是商業版權運作下的產物... 不是什麼藝術家很大尾很愛錢....
這裡很多人都是日本卡漫迷.. 請問要公開展出或販售商品..
要不要取得原作或其所屬公司同意? 即便你個人把這個作品或人物批得一無是處..
但是一旦進入商業版權階段, 要使用就是照規則走..
其實范老兄不是當真不知道這道理, 只是他不太在意或心存僥倖罷了...
但錯就是錯了, 難道霍曼夫跟你有私仇? 有黨仇? 存心給你難看?
不是! 也不可能! 是因為你不照遊戲規則走罷了..
至於在那邊幫腔說鴨子有啥了不起, 這霍曼夫不過是個死要錢的畫匠罷了...
這種心態.. 註定台灣一輩子只能當台勞, 搞代工, 再弄個幾十間日月光來搞死
自己人的未來罷了!!! 一個不遵重智慧財產, 不重視這方面的倫理規則的國家.
你是憑什麼用腦袋賺錢? 黃色小鴨也許並不了起... 但好歹是個被公認的
智慧財產權... 你都不當回事... 這個國家如何發展相關產業?
一個"小小""上不了抬面"的藝術品你都不當回事, 誰會去發展或來展示更了不起的
藝術品? 拿到產業更是糟糕... 這樣的國家國民, 怎會重視專利智慧財產的重要?
其實這些專利或智慧財產跟黃色小鴨也差沒太多, 一但發展出來, 真是坐著等錢進來..
請問台灣是不是都用這種心態去看待智慧財產?
最新的PS4/I phone真的也沒啥了不起, 每個零組件你有錢通通買得到..
還可以把成本壓到最低.... 所以呢? 所以Sony跟Apple根本沒資格告山寨貨...
你可以"信仰"這樣的價值觀, 但鐵定無法在現在國際社會中生存...
除非你大到或流氓到跟對岸一樣, 人家惹不起你!
一個小小的藝術展覽, 真是再好不過的照妖鏡, 把台灣不少人的本質照得神氣活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