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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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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6
引用:
作者SOED
不被發現如何好聚好散? 很多人就這樣偷吃一輩子, 這樣對另一半是不公平的

我也贊成廢除通姦罪, 但我是認為這個是保護不知情的第三者

很多男人對第三者謊稱未婚, 等到被發現就說他老婆知道會告她通姦罪來脅迫她

留下來或者離開, 真正做到了得了便宜還賣乖,

總之捉到另一半偷吃沒必要再繼續下去, 盡快離婚, 告她們是浪費時間

因為反正她也不愛你了, 念在以前一場情份, 放彼此一條生路也不算壞事

所以通姦罪有用嗎?
會偷吃的永遠不會被對方發現,
會被發現的最後夫妻婚姻關係也蕩然無存,
既然要偷吃那就賠錢給弱勢的一方,
早點好聚好散再找下一個不是更好。
舊 2013-12-22, 09:51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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