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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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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6
引用:
作者aaaa88
如你所說的......要性器交合才算通姦罪.....雙方****都還不算....以前很多判例都這樣!!

這法官也太亂來了.........不過就算刑法無罪....通常民事賠償都會判賠啦....


不過我反對廢掉通姦罪

通姦罪應該廢掉,
如果老婆不愛你就算外面偷吃你也不知道,
如果丈夫不愛你外面找小三你也不知道,
如果被抓包,
最後還不是心中有疙瘩就離婚,
如果雙方都愛對方自然不會受到外面誘惑,
反之如果一方偷吃,
就表示已經對對方已經沒有愛,
那還不如早點好聚好散。
舊 2013-12-21, 02:2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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