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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HEDY0120
不想簽這種怪東西,就直接去公立收容所認養就好了
並不是只有買狗或跟"奇怪中途"認養這兩種選擇
版上有位在送養狗的大哥,就很ok啊


送養過後. 他去跟認養人要回"兩次"
在01有發表過
一次是說"經濟". 還有就是"飲食"
當然. 實際情形如何我們不知
但建議要跟他認養最好事先說得很清楚
從他之前的發言就可以推測以後的問題
 
舊 2013-12-19, 10:5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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