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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weirock
他是「外交官」

國與國之間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重點是「顧全他國顏面」

法律的事歸法律~哪來的打折?

不就說了~薪資的事情~需要 脫光收搜身 處理嗎?

引起爭議的不是這位外交人員被法辦~而是過程太出粗糙

最近心情不好~所以分不清問題點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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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的話~別東扯西扯好不好...我都不知道要怎麼回應(跟本主題也扯不太上邊)

然後你說的「台灣還有一掛人」是包含這位嗎?
http://training.ttri.org.tw/dailyne...hp?newsnum=6182

羈押的程序就是這樣,一切照法律走,有什麼問題?

這個案子跟633大同小異,就是依法律程序申請簽證把人弄進來,承諾要付時薪$9.75,結果只付了不到$3.31,涉嫌人口販運了。

用遠低於基本工資請人,可以接受嗎?
還分不清問題點在哪?
是請人還是養奴隸?

以後22K打三折我也來請幾個印度人...
     
      
舊 2013-12-19, 11:55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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