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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外交官批美雙重標準
【明報專訊】美國以柯布拉加德只有「領事豁免權」為由對她採取行動,指她只享有與公職相關的有限度外交豁免權。印度前外交秘書希巴爾(Kanwal Sibal)批評,美國是在隨意解讀國際公約,「當涉及美國自己人,他們便要求最大特權」。他舉例說,兩年前美國中情局(CIA)合約工戴維斯(Raymond Davis)在巴基斯坦被控謀殺兩人,美國卻以他有外交豁免權為由要求放人。
領事豁免權限制因國而異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和外交關係公約,各國大使和領事官員享有一定豁免權,確保有效執行公務。簡單來說,大使等外交人員(diplomatic agent)享有的「外交豁免權」,比領事官員(consular officers)的「領事豁免權」免責層面更廣,前者享有絕對刑事檢控及拘捕豁免權,如果犯法通常只會被驅逐出境;後者在犯重罪時一般會被捕,具體規定因國家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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