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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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89w
差異就是不會思考
會講為什麼要立這個法條的原因
但是不會像理工背景的人思考為什麼,還有懷疑的腦袋
法律我去旁聽,基本上就是講法條,然後解釋,之後照單全收
沒有用到設計企劃的腦袋,就腦袋轉不過來,死腦筋
他們基本上就是在唸制定下來的法條,不需要思考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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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學校哪個老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是這樣授課的,
你講得出來,自然有管道黑這樣的老師。
但是,拜託不要聽了幾堂民法概要、商事法還是法學緒論就來扯法律教育出的問題。
旁聽這幾門通識或非法學院的專選也叫做旁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