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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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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josetsun
哪一條規定


上班地點改變當然也數屬於勞動契約的變動
勞工不同意此變動的話
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以發存證信函不經預告解約,
並且雇主需支付資遣費
     
      
舊 2013-12-16, 09:04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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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