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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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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引用:
作者pcdvd-2011
學弟啥都沒做 也要被記過 真衰



根據條子以往逮捕罪犯的準則,那個叫共犯~~~罰之
舊 2013-12-15, 08:3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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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