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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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423
這樣就要傳喚300網友...什麻叫社會成本 懂不懂? 抗壓性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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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流行 三人成虎、曾參殺人
有些事不做~社會成本會更高...
引用:
作者R423
我給大家一個讚!! 很好..某些人改變了我的想法
確實有抑止社會風氣作用...
但是警察專門找大家抑止社會風氣...卻很少看到警察告有權勢的人 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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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社會風氣是認同 權貴關說合法
警察告有權勢的人...是想被叫去夾爛蛋&調離島嗎...
引用:
作者f3346
今年九月的張通榮酒駕官說嗆女警事件有沒有印象
然後有事的是張通榮還是那位女警
告?張時整個台灣的民意都對這事件不爽結果張通榮有沒有事
可能你都在日本開GTR推倒企鵝沒注意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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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腦補了
張通榮有事~女警沒事
但女警的上司有事
基隆市長張通榮繳200萬獲緩刑 受迫小警員不予緩刑
引用:
張通榮關說酒駕案,經基隆地檢起訴,關鍵證據在於市警局安樂分駐所值班台後方監視器,
清楚錄下張關說縱放廖姓婦女咆哮、拍桌的過程。基隆地院26日以教唆公務員縱放職務上應逮捕之人,
判他1年8月,緩刑5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0萬元,及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中指出,張通榮明知廖婦為妨害公務現行犯,卻要求員警不要偵辦,甚
至拿出官威要脅調職放人,對行使國家公權力、司法權有不當影響,
且助長特權關說歪風。基隆地方法院表示,張通榮酒後自以為還在做選民服務,
經輿論指責、法院宣告刑度,應無再犯之虞,沒必要入監受刑。
針對警務員林煌盛判刑2年,緩刑5年,警員廖祥銓判刑6月,不予緩刑,
但得聲請社會勞動代替,基隆市警局26日晚間發布新聞表示,會尊重司法判決,
但若當事人決定上訴,將會全力協助。而地院認定廖女對公務員施以暴力,
處刑6月,不予緩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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