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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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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happygg52
人有旦夕禍福,為免哪一天看病剛好缺個200會有訟累,決定所有天災的善心萌芽所要捐的錢都丟到存錢筒,到時才去挖出來救自己。


就事論事要合理,如果你說的看病剛好缺個200是剛好身上沒錢,只要是後補繳即可,怎麼會有訟累,新聞都有說了列出來的名單已經排除低收入戶了,也就是經濟能力是還得起錢的。

既然只是忘了繳而經濟能力還得出錢,那麼是要慈濟基金會幫助什麼,慈濟基金會的慈善捐款是要幫助那些經濟能力有問題的人,而不是那些經濟能力許可卻忘了繳的人。

我今天一張停車費忘了繳逾期了,停車費只有10元,逾期催繳手續費是40元,這告訴我們忘了繳逾期是要付出代價的。

也許你不清楚,也許你不了解,但是我可以告訴你慈善捐款並不是拿來幫那些經濟能力沒問題的人還欠款的。

重殘跟有沒有經濟能力是兩回事,並不是因為重殘就可以欠錢不還的。
舊 2013-12-06, 09:02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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