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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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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厝漢
有些國家的小鬼 10歲 就上戰場 拿 AK 47 到處跑了。
那個小鬼 現在 不除掉,往後必定是個禍害~~~~~~~~~~~

希望中國 可以開個 先例 判這個小鬼 死刑

  印象中中共法律訂定十歲以內為無行為能力人,
我不清楚該女童的實際年齡是多少,但要判她死刑,
我認為是幾乎不可能的。

  即使是前面網友提到的詹姆斯.巴傑爾謀殺案,
更狠的兩個主嫌也只被判15年,後來還被減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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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3-12-06, 12:58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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