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中華民國臺灣的 高中“普通科” 這種升學制度,骨子裡本來就是完全以花三年時間準備升學考前段的傳統制度的大學做準備的大學前準備教育,
 一切以聯考制度會考的課業為重是理所當然的,學生想要玩社團活動,
 除非該社團的名目是學校教職員評估對學校有利的,
 或者該學生真的能保證他本身的課業問題已經完全搞定了,
 有不會佔用到正課的額外的時間,才可能去參與的。
 這麼對中學階段的社團活動有興趣的話,當初就“不應該”選擇升學高中“普通科”。
 不過台灣的整體社會環境,曾經,那些所謂家長的刻板的思路、學生因為
 接觸的資訊還不夠廣所以搞不清楚狀況,無法做更細節的判斷、寬頻網路尚未普及
 的年代,很多讓曾經的學子後來會後悔當初升學之路的選擇的情境,就此起彼落的不斷重複發生。
 臺灣,根本不需要這麼多的高中“普通科”。高中“普通科”根本上是設計給將來會去當
 學究的人,讀的升學制度。沒考上前段大學的話,讀高中“普通科”根本沒有意義,
 在浪費光陰。還不如把這三年全都拿去“玩”(念個高職混日子),說不定有些人還真的玩出了名堂,
 然後發現若要加強該名堂,其中某一個基本科目,對他/她來說很重要,然後去補校的教育體制,
 把針對“該科目”去補回來,這樣才會真的有心在讀書這件事情上。
 
 中華民國台灣的教育部,近二十多年來,不斷的再嘗試實驗各種教育制度,
 然後就是不斷的實驗失敗,然後從來沒有從實驗失敗的錯誤中記取教訓。
 我本身就是後來實驗失敗的國中自願就學方案班的其中一位國中畢業生,
 高中“普通科”也是我這輩子後悔的一項個人升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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