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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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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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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gag5
講到這個...
我知道很多流浪漢/低收入戶會去超市後頭垃圾箱撿食物.
有記者問超市為什麼不乾脆把當天過期食物直接送給窮人.
經理回答:因為衛生法規不允許. 
(我內心OS: 好可惜喔,連我都想去拿生魚片跟牛排了...當然是拉不下這個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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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在衛生法規允不允許,
而是你給他然後吃出問題的話,
就等著被告吧!
且在目前的社會氛圍下,
讓記者知道了,標題下得很可能是:
"XXX財大氣粗,歧視窮人,竟給窮人吃過期食物!!!"
某窮人表示:我寧願餓死,也不願招人如此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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