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drasil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14 條
法院認可兒童及少年收養事件,應基於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斟酌收養
人之人格、經濟能力、家庭狀況及以往照顧或監護其他兒童及少年之紀錄
決定之。
滿七歲之兒童及少年被收養時,兒童及少年之意願應受尊重。兒童及少年
不同意時,非確信認可被收養,乃符合其最佳利益,法院應不予認可。
法院認可兒童及少年之收養前,得准收養人與兒童及少年先行共同生活一
段期間,供法院決定認可之參考;共同生活期間,對於兒童及少年權利義
務之行使或負擔,由收養人為之。
法院認可兒童及少年之收養前,應命主管機關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進行
訪視,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收養人或收養事件之利害關係人亦得提出相
關資料或證據,供法院斟酌。
前項主管機關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進行前項訪視,應調查出養之必要性
,並給予必要之協助。其無出養之必要者,應建議法...

很好..會查法條了,所以我相信你應該也清楚並沒有限定同志不能領養,
我們的國家也並沒有限制男男(或女女)不能住一起,
就只是現有的法律同志不滿意,非得要替他們量身定做一套才滿意,
就借影片中那位女士的說法"我們國家有太多太多的議題需要去care"...
今天同志出來吵一吵說要修法....
明天換X性戀的出來也要爭取合法,你不准?為什麼昨天你支持同志的多元成家,但你不支持X性戀要求的多P成家?!!你有歧視??
後天換N次元控的說也要求結婚合法化..........
(我講過了 )
有完沒完?
"我們國家有太多太多的議題需要去care"影片裡講這句話的人是誰??
扯天賦人權的又是哪些人??你想養自己生不會? 自己生自己養有違背你的人權嗎?
一邊扯天賦人權,然後又吵要搞領養,領養是天賦人權嗎??
孤兒已經受過一次傷,領養是不得已的事,還非得要讓兒童去面對外界眼光,
然後只能跟他說..那是別人的錯.....
很多事情,你在家裡做,沒人管的著..也跟本沒犯法,
非得要高調吵個法律定位才爽??說到底就是為了個人私慾而已!!!
那這其實不是別人的歧視眼光,跟本是自己在自卑而已!!!

不過呢..
我說太多了..
干我屁事呢..對吧,
反正同志成家又不干我的事,哪個孤兒被領養也不干我的事,
這荒謬的風氣就繼續去吵你們要的鬼吧~
只是.. 我不會支持的~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3-12-04, 01:25 AM #1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C21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