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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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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爭議點是
公務人員是可調到任何一單位
這受法律保障

但高公局跟遠通 簽的約,兩造都不遵守契約"精神"
若遠通不接受 可不簽........

高公局那單位 ...沒有人會去想動
瀝清和混凝土... 想當消波塊 ?



引用:
作者暴君
說了也只是空談,幻想而已

但既然你問了,大家就來討論看看吧

我的話

如果是公務員,那代表至少有經過考試,俱備一定的學習能力

那我會先以原本薪資,調往其他單位接受一定時間的培訓

舊 2013-12-01, 01:54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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