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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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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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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嗯...

引用:
作者fgasfgasg
事實上這次法官出手算重的


事實上這次法官出手算重的
首先依當時的法律,刑期最高7年
加上葉少犯後有表現出想和解的悔意,但是對方沒接受
最後判6年 法官量刑是要考慮比例的
減少的這一年就是差在悔意 否則真有人酒駕撞死人又恐嚇被害家屬的,該怎麼判?

怎麼判? 現在不就最高十年. 就只能判十年阿不然怎判. 撞死人又恐嚇被害家屬的也要"被抓到才算數", 在法官面前超有悔意暗地裡一邊恐嚇被害家屬有沒這種人? 不敢玩這樣的那基本上也不用出去混了.

悔意這種東西超妙好笑的是, 今天一個人如果被判死刑或是幾十年, 大部分的"當然有悔意", 因為至少有機率可以避死或是減刑. 就像如果今天你跟我對打, 我已經100%贏了, 手上拿把大榔頭告訴你你如果不跪下求饒我就敲爛你的頭, 你下不下跪. 同樣的道理. 現在是把"悔意"這種東西好像說的是"光明化", 事實上根本不是這樣. 你今天敢幹掉人家那就是幹掉你. 你有悔意ok, 但是還是要幹掉你, 一碼歸一碼.



這是犯罪行為數的問題

李少是今天爽了一炮,
過幾天又癢了,然後起意再去找一炮來爽
所以一炮一罰

葉少是一次的酒駕害死2個人(抱歉,小妹的父親不能算在內)
所以只能罰這一次
這次行為害死幾個人只能在量刑加重

所以人家小孩子莫名其妙的就突然家破人亡父母死光光, 他在牢裡度個三四年吃飽睡飽放個長假放出來繼續爽. 下次某個誰再來個酒駕的一次撞死休旅車全家七八個活活在車裡燒死照樣也是有悔意, 最頂多判九年. 照樣放個長假說不定在裡面還"進修"認識新夥伴拓人脈出來繼續爽.

"荒謬".

這真的是荒謬透頂的東西.(我是說法律不是說你講的東西嘿)
舊 2013-11-28, 06:13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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