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機油大盤商2
會長都上來說話了 他代表中職聯盟 應該就算是正式放上檯面了~~
至於提不提告 一般來說 提告要有一個關鍵要素 就是證據!!!
現在的所有簽睹都是台澳媒體跟鄉民自己在傳的~~~
澳洲球員大可說 我有報備 我只是向媒體描述經過 但是我沒有說有簽賭的情況(澳領隊也說不予至評) 他只是描述"有人"要拿錢給他 組頭是我們自己加上去的(結果還可能是外國人 XD 阿不是組頭???)
所以現在的流程 就是要看警方那邊 採證 調查 然後就是傳該球員來台作證~~~
基本上傳該球員來台作證就大概可以知道了 如果藉口不來 態勢就很明顯 我們也沒對方皮條 然後只能結案~~~
然後最大的利益陳大記者為首的媒體 再假清高的寫幾篇文章 套個"無法可管" "放任簽賭" "聯盟自省" "媒體會盡監督的責任"......等之類的~~
我再等看看 看這新聞會變成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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