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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1.
Advance Member
 
bass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398
引用:
作者yshuangtw
您好 您的回文已經拍照存證了
其他後續會交給律師處理

我不是業代
這篇是參加XF體驗活動體驗後貼的文章
不知道您有什麼問題嗎


盡量拍,吃剩飯在等你

最好在把報案三聯單貼上來,不然也只是嘴炮咖。
舊 2013-11-23, 08:16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ss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