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DDD
我講我的親身經驗
千萬千萬不要信調解的
假設你要求八萬調解砍到剩四萬還給他分期
千萬千萬不要給他搞分期
如果要分期直接請調解委員跟他自己去分期你直接拿足額現金回來
用在法院亦同
不然就一定要有但書只要有一期對方遲繳就從頭來過
這是個人切身之痛
此外
不要管他他說他自己修車要多少百萬
那是他家的事
自己拉的屎自己擦
絕對也不要心軟
尤其對方態度又如此惡劣的情況下
管他去死
他要去賣肝賣血搶銀行去修她的愛車也都是他家的事
該賠你的部分優先權一定是在他的破爛車之前
這點切記
不知為什麼台灣和解都喜歡搞分期這套
不要被這種東西給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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