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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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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對北方蠻族的歲幣外交,雖被後代視為漢人之恥,但就價格成本而言,遠比用兵打仗划算的多!
如果呆丸狗軍派海娃去強力救人,光是船隻、人員開到沙巴,一彈未發的情況下,總費用就遠超過贖金加仲介聯繫費用了。
更何況,打起來並不保證一定能把人質活著救回來、也不能保證自己沒有人員傷亡、同時更多的油彈支出費用,更是無法預測的變數。
所以傾家蕩產的出遠門,去把土匪打幾拳,只是換個爽字而已。
非洲東北角那些海盜就是靠著這種比價經濟學在生存:我就跟你耍白爛,你不給贖金的話,要付的軍費更高!
除非搞太凶,惹到相關國家非得生死相見不可,否則那些海盜永遠有得混。菲南和沙巴的那些阿布沙耶夫土匪,也是依循著這種原則,才能夠長久存在。
所以結論是:叫家屬給錢,駐外單位設法牽線,破財消災才是損失最小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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