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ouiou
Major Member
 
kouio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黑暗的左手
如果說是去美國申請專利並通過. 我會相信這專利有水準

如果是台灣的話.台灣專利局的審查員. 遇到新型專利就亂發. 有交錢就會核給你. 根本不管有無符合規定

如果是申請台灣發明 這幾年很流行如果你也有申請其他國家

那就拖到其他國家那邊審查出來. 他也跟著照抄一遍然後發給你

如果沒申請其他國家. 就隨便找些前案. 然後開始跟你543

嚴格來說. 有審核通過的專利. 只是表示審查員沒找到好的前案. 或是他沒能建立證據來反駁

.................................................................
老實說. 我很討厭新型專利. 雖然他的立意是良善. 但都被人拿來當作是省錢的手段

而且沒有經過審查. 對企業和國家的往後發展都很不好

如果可以. 很希望能夠像美國一樣. 申請專利都需經過實審


嗯,有些觀念跟黑暗的左手兄分享一下,全世界有新型專利的國家,都是直接申請,交錢就過,倒不是台灣特別亂發,全是按照規定交錢。而且新型專利也不是完全沒有用,舉例來說,發明專利要通過曠日費時,所以一般申請發明專利時會同時以同樣發明申請新型專利,新型專利保護作用雖然沒有那麼好,但是還是有一些商品下架的保護(但是商品費由告的人付),等到發明專利通過後,新型專利不續繳維持費就視同放棄,更何況,新型專利保護的特例是在德國,若是你販售疑似侵害新型專利的商品,經告訴人提告之後,這是要坐牢的,前幾年就有一些賣mp3台灣人去德國cebit參展展,被一個持有mp3新型專利的人控告,通通關4個星期才回來.......

還有台灣的申請發明專利小弟倒是有經驗,完全跟黑暗的左手兄說得不同,我的台灣發明專利是最早下來的,為一次答辯加上一次面詢就過了,沒說啥543的。
我的發明專利通過順序為台灣-美國-大陸-英國,日本放棄,德國可望通過,其中德國申請長達8年,最近才經代理人回覆有望通過,而德國最後一次答辯已經找到40年代的瑞士專利、70年代的美國專利、80年代的日本專利......組合起來核駁,我花了好些工夫才解釋過關,且專利範圍並沒有縮小.......經此一役,我真是佩服德國人的辦事態度.......
舊 2013-11-21, 12:50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ouio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