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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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種事情該不該貼上來問???
這個月某日的上午在新莊中正路往三重方向等公車,我看到一台810公車她要往土城,結果我看公車頭的LED顯示器上的箭頭方向錯誤,箭頭指向(往迴龍),我好心反應指證他箭頭弄錯,結果發生這個事情
"您反映810線公車LED燈方向設定錯誤一案,謹說明如下: 經本局督請三重客運公司查處表示,您反映810線公車(車號:XXX),於102年11月XX日XX時XX分許,車輛LED設定錯誤一事,該公司至為重視,經調閱駕駛員自述表,該員表示當時設定正確,尚祈諒察。另本局已請該業者出車前加強檢視車輛設備,提升服務品質,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感謝您的來信,我們期待與您共創美好的交通環境。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司機說他沒設定錯誤
客運公司跟交通局相信他
看→他們也沒拿出證據,證明司機沒說謊,就憑著司機的敘述認定沒錯
可是我眼睛又沒壞掉"而且本來要拍下當時的畫面,只是沒拍到"
我不能好心提醒箭頭設定錯誤嗎
記得以前只要箭頭方向設定錯誤我會幫忙提醒,都沒像這次衣樣司機說沒設定錯誤,上級又相信司機
好幾年前也遇過,明明沒有車,司機還過站不停,交通局說司機向客運公司(騙人)說當時車多所以沒靠站讓我上車,然後他們沒人相信我,就說司機沒錯,交通局竟然也相信他的敘述,真的很過分,司機過站不停我要怎麼拿出證據證明,明明沒有車他還過站不停(我又不知道他會過站不停,所以我要怎麼會事先拿出手機拍下畫面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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