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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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rstorm-2
爭論沒意義, 你試試看就知道.
不論是法律責任, 還是實際上可能會受到的傷害.
注意前車才是王道, 寧可被後車撞, 也不要去撞前車.
或許不用試, 你認真想想就知道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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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已經試過嗎 ?
鑑定後0%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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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條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這條就打死了
當初朋友被小黃唬得一愣一愣
幸好有叫警察...
鑑定後0%責任
本來以為後車(朋友)要倒大楣
所以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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