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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則有孚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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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LY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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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西藏 農奴 十三法典 草繩 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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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西藏的封建農奴制社會比歐洲中世紀還要黑暗、落後。佔西藏人口不到5%的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佔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而佔西藏人口95%以上的農奴和奴隸,卻不佔有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沒有人身自由,不得不依附于領主的莊園為生或充當世代家奴,遭受強制的烏拉差役、租稅和高利貸三重剝削,生活在死亡線的邊緣。據不完全統計,僅噶廈(舊西藏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稅種類就達200多種。農奴為噶廈和莊園主支的差,佔農奴戶勞動量的50%以上,高的達到70%至80%。60%以上的農牧民背負著沉重的高利貸債務。

舊西藏流行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以法律的形式確認和維護人的社會政治地位的不平等。法典明文規定,上等上級的人的命價為與其屍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下級的人的命價僅為草繩一根。農奴主佔有農奴的人身,可以隨意買賣、轉讓、贈送、抵押和交換農奴,掌握著農奴的生、死、婚、嫁大權。農奴的子女注定終身為農奴。農奴主可以任意打罵農奴,對農奴使用斷手、剁腳、剜目、割耳、抽筋、割舌、投水、投崖等極為野蠻的刑罰。

(全文請點下列網址)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ent_8039086.htm
舊 2013-11-17, 03:40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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