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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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牛肉王子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27條:
“
安全理事會每一理事國應有一個投票權。
安全理事會關於程式事項之決議,應以九理事國之可決票表決之。
安全理事會對於其他一切事項之決議,應以九理事國之可決票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之同意票表決之;但對於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條第三項內各事項之決議,爭端當事國不得投票。
”
關於否決權,有興趣的自行去維基百科看一看.只要中共還是理事國,台灣加入聯合國就別肖想了吧!
再者,聯合國是什麼?能吃嗎?自己國內食安問題先搞好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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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啦,國中就知道了,全世界只有美國做事是不用管常任理事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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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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