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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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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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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現在可以彈性, 但我還是維持8AM~5PM(之後算加班).
上一間, 對政府也是說8AM~5PM(之後算加班), 但只是騙人的.
小細節: 要早5分鐘, 晚5分鐘(或者十分鐘?)
簡單說: 7:50AM~5:10PM才不會扣錢.
誤點一次(只要超過就算)NT500, 三次當月獎金津貼的1/3.
加班"時薪不變," 且超過7點還是7點半就"填另一張表格."
其餘譬如周末或假日呢, 我印象中是"沒有正式表格."
也就是有一張特製但沒有編號的"單據"給主管簽收用.
印象中計算加班"時數"是有打折的.
意思就是說你做一天跟平常一樣, 但實際領"低一些."
所以公司很愛叫人周末加班, 特別是周六.(修改)
PS. 我猜的分類方法, 有編號的給政府, 其餘不給.
還有很多規避方法, 但我不是那種"非常了解制度"的工作者..
行政經理應該是會比較清楚.
其實政府也不太管吧, 除非有人公傷的時候.
這要當事者堅持報公傷, 醫院會有紀錄, 才會有人來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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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次政府來查, 那是因為有個女性職員去申訴.
跟同事聊過, 女生比較敢去申訴, 這也是公司太過分的時候.
但以此類推就是不申訴, 就不查(明明晚上燈火通明).
就醬(所以我根本就不寄望, 要離開/能離開的人就走吧).
之前說過換公司還不算難, 換國籍真的不容易.
只是鬼島環境, 慢慢所有公司都會越來越差, 有樣學樣.
或許也只是我不夠了解公司制度規章, 所以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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