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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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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40
因為已經有犯案事實,警察只有抓,即使你賣掉了,以前有犯案事實還是要負責。

如果是真的話,我懷疑

1.該站內信警察根本是假的,恐嚇他賣給別人,
當然,應該就是後來買到網站有關的人,目的是低價取得有足夠流量的網站。

2.故事有部分假
真的有警察找過,不過未必知道他身分。或者犯案事實不確定能送上法庭。

站主怕惹禍上身,把網站過給外籍的好友,退居幕後。


以上~鍵盤柯南報告。
舊 2013-11-15, 11:5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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