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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長羊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3
引用:
作者損則有孚
希望立法委員能儘快立法並三讀,只要佔國有地、公有地,縱使是墳墓也一樣,應被受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並課罰金,每坪罰十萬元。

因為台灣政治人物或其家族佔國有地、公有地的可不少。


這樣子就要判有期徒刑的話監獄一下就爆滿了
我收過侵占國有地的公文,要繳罰款的
原因來自祖父那一代留下的持分土地
到我們這代已經變成三十多人共同持分
其中一人私蓋建築物在共同持分土地上也就算了
一部分還蓋在國有地上
結果一票人收公文
舊 2013-11-15, 10:51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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