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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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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損則有孚
劉政池涉竊佔國土遭聲押,希望真的能聲押成功,那以後不管你那個政黨的政治人物或其家屬再竊佔國土蓋房子或蓋墳墓,就應比照辦理,且不能再說是政治迫害。
 


不過為何需要聲押呀???

要件不是需要有逃亡之虞...串證.....或是殺死人的那種重罪才需要聲押嗎?

竊佔國土罪會很重嗎?? 我是懶的查法條啦...如果真的是很重... 那也太不應該了... 竊佔民地似乎罪都不重...
舊 2013-11-15, 03:2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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