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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的立委黃偉哲服務處主任 酒駕拒測譙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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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則有孚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
Fabio
邏輯怪怪的吧
你的說法很怪
第一
他擺明就是要牽連雇主
第二
既然擺明就是要牽連雇主
所以報上雇主名號,就是私人言行
除非該立委有出面袒護,不然這件事情該立委哪邊有問題?
若雇員擺明就是要牽連雇主。
我若是那個雇主,立馬對外界說不久前已經辭退那個雇員;除非雇主有什麼不可告人的把柄在雇員手上,讓雇員有恃無恐,打著雇主的名號。
2013-11-14, 12:02 PM #
9
損則有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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