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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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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引用:
作者vircgd
我也曾表達過自己的立場,●例如此篇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12&postcount=12),
在該篇中,我認為一些宗教對非異性戀糾纏,
害他們都無法取得法律保障其實是不合理的.


嗯! 我認為這是相當好的想法; 畢竟在面對新事物時, 總會引起保守一群的反彈, 而這些保守派不見得願意花費時間去理解新的東西與傾聽及接納推動這些事物的人的想法; 所以有時候為了減低反對阻力, 換個名稱方式會比舌戰對方要來得有效率..


引用:
作者cesarlin
有一個小疑問,除了基本教義派基督教徒外(聖經明令禁止同性戀)一般人為什麼要反對同性戀?同性戀算是個人行為,應該不會影響到異性戀,所以非基督教徒大力反同的理由是什麼呢?


原因可以有很多:

可能是心儀的對象是某教會的弟兄或姊妹, 為搏取好感, 他(或她) 說什麼, 就跟著呼應.
可能是某個好友, 師長或偶像的主張, 就跟著湊熱鬧.
也可能是自己打從心裡反感.
也可能是為反對而反對.
或許是西瓜偎大邊......等等....原因一大堆..

而找理由的目的, 就是在設法獲得支持自身發言的正當性, 所以引經據典的有, 假設推敲的有, 某個科學研究的有, 掰的也有, 反正想辦法就對了, 所以就請您自己想理由囉~
     
      
舊 2013-11-11, 03:53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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