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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binlinyang
正是機車輕,車位上上下下有的還左右移的
很容易倒掉,如果撞到旁邊的車或是弄壞停車塔
該住戶會完全負責的話,那放機車是ok的。

車輛固定不良,造成設備或他人車輛損壞,事先說清楚,管委會都是可以撇清責任的不是嗎!
可今天這管委會的理由是什麼?是有礙觀瞻,根本與停放安全無關啊!
舊 2013-11-10, 11:40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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