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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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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插花一下.
請問你如何看待[動物也有強姦]和[動物也有暴力殘殺]這回事?
PS:只是插花,不會再做相關回應,不加入戰局.


那是它們的天性, 重點在於這些動物這麼做時, 有無危害到你的身體權益與生命.

一隻獅子吃了人, 為避免該獅子從此習以吃人, 人們想方設法斃了那隻獅子, 這是人類為保護自己的一種措施; 但是人類是否應該為了某一隻獅子吃了一隻羚羊, 甚至咬死幼獅而從此圈禁甚或處死那隻獅子? 答案會是 "否"; 但若這個世界只剩下少數幾隻獅子, 為避免咬死幼獅這一天性影響這一物種存續, 採行必要的干預措施卻是可能會被考慮的.

就像某部影片中, 一隻黑猩猩拿一隻野生青蛙****, 我想您看到多半也只會一笑置之; 若該隻黑猩猩發洩施虐的對象是您的寶貝 (不管是人還是寵物), 您就會起而保護, 就算施暴者是人而不是猩猩, 您還是會這麼做, 若是旁人看到也能會制止施暴者, 都是一樣的道理.

簡單地講, 拿人類的道德法律, 去規範動物的行為, 就如同對一顆石頭, 講解六法全書, 一樣是沒有意義.

所以對 "同性戀" 這個議題, 我認為特意拿 "暴力基因" 來等比並不是件洽當的事; 因為對他人實施強暴這一行為, 已經構成妨害到他人身體自由安全生命權益, 而 "同性戀" 這一行為目前並沒有.

若人類因故只剩下少量具備生殖能力的異性個體存活時, 那麼為避免 "同性戀" 這一行為導致人類絕種, 採行法律措施來禁止確是有必要考慮; 但若在此等情境發現 "同性戀" 也可以讓某些人生殖下一代, 從而減輕少量異性戀的生殖壓力時, 那就可能會被考慮, 是否有必要以法律手段加以鼓勵; 故所謂的法律道德, 都是人類因時因地而制宜, 沒有所謂的絕對.

表露好惡本無妨, 避免歧視確有必要.

在將來人類基因科技發展到一定程度, 可能會出現人類是否有權利, 依照自己期望, 事先改變或篩選他人 (胎兒) 人格基因這一議題, 我想屆時一番論戰恐也避免不了; 現階段對 "同性戀" 這個議題既然被拿來討論, 就代表人們需要開始正視它, 而目前的科學證據傾向於是天生, 且目前科技也無法改變, 那麼縱然再怎麼不喜歡, 至少保持中立立場會是比較好的.
舊 2013-11-10, 02:09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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