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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詐欺罪.添加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不算謀殺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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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sbgfhgdxcfg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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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59
引用:
作者
fpe
學商的和學法的邏輯本來就不同
學法的只會針對現有的法規來看事情
學商的對於法律這東西看法就間單多了
1.只要法律沒有規範,我就可以做,管它黑不黑心
2.就算法律有規範,只要考慮被抓到的機率和罰款"小於"黑心所賺的利潤,
為何麼不做呢
殺頭的生意都有人做,這種不痛不癢的法規算什麼呢
正確
學法的人永遠都不了解
「利益」才是人類行為的準則
而不是白紙黑字的法條
美國為什麼要有「懲罰性賠償」?
因為雖然抓到的機率很低
但是被罰的金額很高
賠大錢的生意自然就沒人去做
2013-11-09, 11:04 PM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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